太原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调整与破产清算服务 4月30日起实施新规
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,自2023年4月30日起,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进行调整。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,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,同时结合破产清算服务的实际需求,优化提取流程。
一、调整背景
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房地产市场变化,原有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。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,太原市决定对提取范围进行优化,特别是针对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,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。
二、主要调整内容
- 新增破产清算提取情形:当缴存单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,职工可凭法院出具的破产清算裁定书、个人身份证明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,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。此举旨在保障破产企业职工及时获得住房资金,维护社会稳定。
- 扩大既有提取范围:在原有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,偿还购房贷款本息,租房等提取情形基础上,进一步简化了相关证明材料,提高了提取额度。例如,租房提取额度根据市场租金水平适度上调。
- 优化提取流程:推行线上提取服务,职工可通过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APP或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提取业务,减少线下跑腿。对于破产清算提取,设立绿色通道,加快审批速度。
三、破产清算服务的具体操作
- 申请条件:单位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,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。
- 所需材料: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、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。
- 办理流程:职工向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,中心审核后,将提取款项直接转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。如职工无法亲自办理,可委托他人代办,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。
- 注意事项:破产清算提取不影响职工今后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,但提取后账户将注销。如职工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需先结清贷款或提供担保。
四、调整意义
此次调整是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一项重要改革,体现了以人为本、服务民生的理念。通过将破产清算服务纳入提取范围,有效解决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,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,促进社会和谐。线上提取和流程优化提升了服务效率,增强了群众获得感。
五、
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,新规自4月30日起实施,具体细则可查询官方网站或拨打12329热线咨询。中心将继续完善政策,提升服务质量,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加便捷、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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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9-19 11:55:38